关于印发《关于在局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办通字〔2017〕6号
 
关于印发《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在局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省委老干局关于在局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28365-365cim        
                                       2017年3月27日        
中共湖北省委老干局
关于在局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发〔2016〕24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14〕26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法治观念,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长期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普遍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局领导班子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指导协调,各处室发挥职能作用,全方位推进、全局共同参与。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局中心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与法治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更好地服务局系统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三)坚持以人为本,分类实施。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干部职工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促进全民普法。
       (四)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实效。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辅导、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局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充分利用《湖北老干部工作》《当代老年》、“荆楚夕阳”网站,深入宣传宪法相关法,提高全体人员尊重保障人权和公民依法参与政治活动的意识和水平。深入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局系统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机关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利义务一致等基本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引导老干部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弘扬良好家风。
       (五)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营造良好人文环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道德水平。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结合“帮扶助学”、“关爱·帮教演出”等活动,深入学校对中学生加强党史国史及理想信念教育,对大学生进行党史国史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入监狱、戒毒所对失足青少年进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党史国史教育及法制道德教育。
         五、对象和要求
         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重点是干部,领导干部是重中之重。
    加强局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16〕4号),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局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其他各类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平台,达到参学率参考率100%。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措施
       (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完善工作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活动文化底蕴,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以突出主题、创新形式、注重效果为主旨,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纪念日、宣传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开展好相关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互联网传播平台,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充分运用荆楚夕阳网站、《当代老年》杂志、文艺演出等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报道。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老干部文艺团队进行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七、组织领导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各处室(单位)应根据本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处室(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举措,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我局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体制和工作格局。局长办公会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经常性开展局系统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经费保障。要在部门预算中统筹编列法治宣传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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