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委将老干部工作纳入市委综合督查

  5月24日至31日,黄冈市委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老干部工作开展综合督查。综合督查组由市委督查室牵头,成立四个督查专班,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现场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鄂办发〔2017〕12号文件和黄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情况,主要督查内容为各级党委(党组)重视老干部工作情况、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成立情况、退休干部信息库建设情况、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工作补贴落实情况。
  从2016年开始,黄冈市已将老干部工作纳入市委目标考核体系中,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的一项内容,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对应分值。本次由市委督查室牵头开展的专项督查结果,将按占比30%的权重计入年终目标考核,以此督促各地各单位将老干部工作落到实处。
(黄冈市委老干部局汪思蒙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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